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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政策
一、参保失业人员失业后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答: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的专职人员,失业后可按规定享受以下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符合失业登记条件并有求职要求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享受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救助)、求职补贴、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失业保障待遇;其中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住院分娩的,还可享受生育补助。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年的,可续发失业保险待遇至法定退休年龄。 (2)失业补助金。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2020年3月以后失业,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各市也可结合地区实际,将失业补助金享受对象适度延伸至2020年3月以前的失业人员。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村户籍职工,比照城镇户籍人员政策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按照城镇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有哪些程序? 答:失业人员失业后,可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或直接到失业前所在单位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本省范围内,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地或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5年起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四、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按照申领地市本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失业保险金。 五、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方式和时间? 答:失业保险金申请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次月起按月发放,享受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六、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七、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的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可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申请人为企业在职职工;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3)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jndj.osta.org.cn/核验; (4)申领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八、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有哪些? 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且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企业或僵尸企业,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申请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 九、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什么? 答:到2022年4月30日止,失业保险总费率仍按1%(单位0.5%、个人0.5%)执行。
我省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建设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安徽省三公里就业圈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城镇社区推行三公里就业圈,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持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我省三公里就业圈以社区三公里范围内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创新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线上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线下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线上线下服务联动,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达到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工作目标。 三公里就业圈建设按照调研试点、扩大范围、全省推广等五个阶段逐步推进;明确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在基层社区构建服务网点、对接求职人员开展就业服务等六项主要任务;提出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等四项政策支持。各地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三公里就业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持续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安徽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清单
安徽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清单如下:
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若干实施意见
皖人社秘〔2022〕16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就业结构性矛盾始终存在并不断变化,已成为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企业招工服务,逐步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帮助企业纾困,助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推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加强我省企业用工服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用工求职两个清单 (一)厘清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完善缺工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全面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重点深入园区摸清企业用工需求状况,主动收集三重一创、十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项目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等重大项目建设岗位供需信息,鼓励各地把小微企业纳入监测范围。引导企业根据季节性用工周期变化,更精准及时反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状况。及时掌握企业用工计划、招工进度以及缺工人数、缺工工种、工资待遇等情况,建立招工难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夯实劳动者求职需求清单。充分利用安徽公共招聘网、职等你来就业登记小程序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作用,掌握省内求职者就业需求、技能水平等基本情况,了解个性化需求,建立求职者就业需求清单。加强企业岗位需求清单、求职者就业需求清单跨区域共享、匹配。 二、打造线上线下两个平台 (三)优化安徽公共招聘网等线上招聘平台。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网等网络平台,实施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专项行动,发挥公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拓展互联网+用工服务,推进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省共享、求职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进一步深化皖北、皖江示范区劳务合作,健全长三角区域市场供求信息联合发布机制,主动对接沪苏浙等地发布皖企缺工信息,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 (四)提升2+N系列活动等线下招聘平台。统筹推进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徽特色2+N系列线下招聘活动,全面提升线下招聘对接平台服务水平。精心开展才聚安徽就在江淮活动,广泛归集发布高质量就业岗位信息,增加招聘频次。创新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经营性职业中介机构模式,鼓励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完成日常招聘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招聘场地,免费向全省AAA以上等级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放,提供免费的常态化招聘求职服务。 三、指导优化企业就业环境 (五)科学设置岗位招聘条件。引导企业结合实际放宽用工条件,合理提高薪资待遇稳定职工队伍,规范用工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优化就业环境提高岗位吸引力。为重点招商企业、返乡创业企业、劳动密集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从企业科学设置岗位情况、招聘条件合理性和薪资待遇调节范围等指导企业合理招用工。支持企业依法依规用好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方式减轻自有员工压力。 (六)畅通劳动者职业发展渠道。指导企业参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适合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体系,建立健全体现技术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适当向一线技能岗位职工倾斜,切实增强省内企业就业岗位的吸引力。结合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指导进企业活动,提供针对性的人力资源管理指导服务和政策宣传。 四、加强培训促进人岗匹配 (七)深化工学一体培养模式。接续推进技工强省建设工程,进一步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促进招工、培训、就业相结合,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质量和精度。加强校企合作,各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需求对接活动,组织技工院校进园区、进企业。深化工学一体培养模式,引导技工院校围绕产业发展设置专业,围绕生产实际开展教学,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订单、定向、定岗培养,按规定给予定向培养生补助。 (八)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产业规划,健全完善本地区急需紧缺工种目录,引导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有针对性地扩大培训规模。推动建立基于专业分类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鼓励职业院校围绕我省产业办专业,提高智能制造等专业规模和省内就业比重。鼓励各地出台政府购买技能人才培养成果的政策措施,对社会力量办职业院校为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培养输送技术技能人才给予购买服务补贴,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 五、吸引新成长劳动力留皖就业 (九)指导树立正确就业观。常态化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充分利用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启明星就业指导专家团等服务团队,指导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合理设定就业预期、规划成长路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改善不就业、慢就业现象。强化社会舆论导向,引导新成长劳动者树立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社会氛围。 (十)创新岗位推介形式。围绕热门行业、重点企业、地方特色,联合社会力量推出直播带岗直播政策新职业体验等特色云服务。及时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等政策,激励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校园市场的主体作用,大力开展校园招聘。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创业大赛、就业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给予一定补助。 (十一)拓展青年就业渠道。深入实施基层成长计划,按规定落实就业补贴、高定工资档次、购买服务等政策。将省内就业率纳入公办职业院校办学评估督导、校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施高校毕业生强技计划,开发一批技术含量高、就业前景好的培训项目,制定专项培训方案,鼓励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参加3个月以上的中长期技能培训、实现技能就业,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六、挖掘潜在劳动力参与就业 (十二)打造安徽省三公里就业圈。以社区三公里范围内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织密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扩大服务供给,创新运行机制,促进社区居家潜在劳动力就近就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变先开发后上岗为先上岗后认定,吸引大龄劳动者上岗就业。 (十三)发掘人力资源潜能。聚焦农村潜在劳动力,鼓励企业依托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渠道,通过计时、计件等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委托生产,用好农村闲散劳动力。鼓励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的低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有效发挥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及人脉作用。 (十四)强化用工协调机制。充分利用用工协调机制,指导企业开展用工调剂,及时公布企业余缺岗位信息,宣传共享用工政策,促进企业间用工互帮互助。推进职业指导进社区活动,帮助失业人员、残疾人和灵活就业人员了解市场职业需求,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七、招引省外人才归皖兴皖 (十五)组织接您回家系列活动。积极组织缺工企业组团赴省外高校、人才市场招工招才,做好招聘信息对接、活动保障、跟踪服务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统筹设置专项经费给予支持。加强与甘肃、云南、陕西等人力资源富裕省份劳务协作,更大规模引进省外优质劳动力资源。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接您回家系列活动,通过喜看新变化就业在家乡返乡创业好等方式,重点引导更多省外技能劳动者和创业者有序回皖来皖就业、投资兴业,逐步推进人回乡、技回流、厂回迁、情回归。 (十六)释放政策综合叠加效应。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公共财力等实际出台引才政策,对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返乡留乡就业的,可给予交通补贴、返乡就业创业补贴、安家补贴等;对引导外来劳动者本地稳定就业的机构等,按规定给予服务补贴等。企业从省外引进急需紧缺高级技师、技师的,按规定给予被引进人相应补助;引进外省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按规定给予企业引才补助。加大高层次人才项目扶持力度,有针对性地挖掘提供就业岗位,落实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八、保障重点招商企业用工 (十七)加强用工需求分析评估。牢固树立招工就是招商加强用工服务就是优化招商环境的理念,及早参与对本地区重点建设项目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骨干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统筹考虑企业用工需求与当地人力资源实际,优先引进本地区人力资源较为匹配、员工薪酬待遇恰当、员工劳动保障合理的项目。 (十八)建立用工联动工作制度。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服务同步、部门互动、区域合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用工联动,做到重点用工项目特别是重大招商企业用工信息早知道、培训需求早了解、用工服务早行动、劳动关系早指导,实现企业招工与落实政策有效对接、企业招工与劳动者求职有效对接、企业技能需求与技能培训有效对接,为重点用工项目企业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保障。帮助企业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引导重大招商企业把招工与稳工结合起来,使员工招得进、留得住、有发展。 九、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十九)统筹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机遇,强化与周边省市在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一体化、信息化、均等化、专业化等方面的对接合作,不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的整体布局。落实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推动取消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障碍,服务劳动力跨区域、跨城乡稳定就业。 (二十)推行智慧就业服务模式。依托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推进大数据在就业领域的应用,分析感知服务对象就业需求,精准推送就业政策服务。运用信息技术,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群体就业领域主要指标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强化风险防控。 (二十一)完善购买就业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跟踪调研、电话回访、就业需求调查等,加强地区、群体就业形势研判,为地方开展双招双引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决策参考。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不断提高就业政策知晓度、落实率和满意度。 十、深化多元主体服务机制 (二十二)发挥政府主导推动作用。坚持把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推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强化产业带动就业。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体作用,同时组织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提供企业用工服务。鼓励各地人社部门牵头组建招工服务专班、招工小分队等,为重点招工企业提供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 (二十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供给。鼓励职业指导师、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高校就业指导老师、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有专长的社会人士等创建职业指导工作室,组织认定一批省级职业指导工作室,提供公益用工指导和职业指导服务。服务力量确有不足的地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确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供给。 (二十四)强化服务补助经费保障。对提供用工服务的、符合条件的各类主体,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各类资金,对帮助用工急缺企业稳定招用工的组织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强化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政策制度,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全力稳市场主体、稳重点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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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办件量
序号
申办主体
申办编号
申请类型
申请金额(元)
受理机构
受理状态
业务类别
预审通过日期
1
李*
341225********2720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阜阳市阜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2
马**
342127********0028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阜阳市阜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3
高*
342127********0018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阜阳市阜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4
陶*
341225********8706
长期失业人员
阜阳市阜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5
臧**
342127********0040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阜阳市阜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6
马**
342623********6821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芜湖市无为市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7
杨**
342623********0323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芜湖市无为市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8
王**
342623********5345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芜湖市无为市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9
李*
342623********8603
长期失业人员
芜湖市无为市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10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03201406
高校毕业生特定岗位补贴
254540
灵璧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预审通过
就业资金
2022-05-24
11
霍邱县周集镇人民政府
003236553
公益性岗位补贴
24360
霍邱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预审通过
就业资金
2022-05-24
12
王**
341202********1726
长期失业人员
颍州区京九办事处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13
霍邱县周集镇人民政府
003236553
公益性岗位补贴
95880
霍邱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预审通过
就业资金
2022-05-24
14
李*
342623********0028
长期失业人员
芜湖市无为市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15
刘**
341202********1715
其他
颍州区京九办事处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16
管*
342530********3226
长期失业人员
旌德县孙村镇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17
霍邱县周集镇人民政府
003236553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13003.36
霍邱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预审通过
就业资金
2022-05-24
18
赵**
342530********3217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旌德县孙村镇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19
陈*
342623********0021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芜湖市无为市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20
霍邱县周集镇人民政府
003236553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6270.88
霍邱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预审通过
就业资金
2022-05-24
21
凌**
342321********3018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铜城镇联圩村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22
唐**
342321********3013
零就业家庭成员
铜城镇联圩村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23
朱**
342321********3032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铜城镇联圩村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24
周**
342321********3018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铜城镇联圩村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25
仲*
342321********3016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铜城镇联圩村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26
刘**
341202********174X
其他
颍州区京九办事处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27
董**
342321********3019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铜城镇联圩村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28
高**
342321********3038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铜城镇联圩村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29
霍邱县周集镇人民政府
003236553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6270.88
霍邱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预审通过
就业资金
2022-05-24
30
肖**
341181********3024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铜城镇联圩村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31
罗**
341181********3044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铜城镇联圩村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32
霍邱县周集镇人民政府
003236553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68978.8
霍邱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预审通过
就业资金
2022-05-24
33
伍**
340102********3030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春华社居委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34
严**
340222********1016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新港镇新荷社区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35
陈**
342321********361X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铜城镇陈庄村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36
霍邱县周集镇人民政府
003236553
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4290.18
霍邱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预审通过
就业资金
2022-05-24
37
张**
342623********0057
长期失业人员
芜湖市无为市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38
五河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678918464
高校毕业生特定岗位社保补贴
175439.88
蚌埠市五河县
预审通过
就业资金
2022-05-24
39
李**
342726********0010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北街社区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40
叶**
341126********0667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临淮关镇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41
张**
342826********5712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宿松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42
张**
340826********0014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宿松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43
吴**
340826********6513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宿松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44
五河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678918464
高校毕业生特定岗位社保补贴
110504.68
蚌埠市五河县
预审通过
就业资金
2022-05-24
45
樊**
芜湖华明安瑞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一次性创业补贴
5000
芜湖市湾沚区
预审通过
就业资金
2022-05-24
46
罗*
413026********6340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六安市裕安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47
薛**
340104********2022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滨湖世纪社区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48
高**
340302********0415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滨湖世纪社区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49
杨*
340121********0031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滨湖世纪社区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50
张**
340121********100X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滨湖世纪社区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2-05-24
安徽省:
合肥市:
市本级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长丰县
肥东县
肥西县
庐江县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站综合开发实验区
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
巢湖市
芜湖市:
本级
镜湖区
弋江区
鸠江区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南陵县
无为市
经济技术开发区
蚌埠市:
市本级
龙子湖区
蚌山区
禹会区
淮上区
怀远县
五河县
固镇县
蚌埠经济开发区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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