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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发挥科技服务业作用 积极推进创业安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银保监分局: 现将《发挥科技服务业作用积极推进创业安徽建设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2022年12月28日 发挥科技服务业作用 积极推进创业安徽建设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科技服务业作为重点领域,着力从研发设计、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方面完善支持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积极推进创业安徽建设,实施以下政策。 一、优化研发设计服务 赋予技术转移机构成果转化职能,机构中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不低于70%。将技术转移机构纳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目录管理,每年开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发布排名。实施科技人员双聘制,允许企业高端人才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高校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开展技术转移转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支持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鼓励使用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融资,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省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省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二、搭建公共技术服务桥梁 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指导建设一批基础性、先进性、权威性、公益性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围绕省主导产业集群集聚发展,鼓励科研院所、领军企业、在皖高校利用相关资源建设面向产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主导产业企业提供研发试验、检验检测、中试、设备共享、科技查询、技术咨询、知识产权创新等服务,降低企业研发成本与风险,助力主导产业做实做强做优。遴选认定一批省级创业研究院(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照规定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支持属地政府对向公共服务平台购买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核定的实际发生费用给予50%的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三、发挥优质工业互联网作用 提升羚羊工业互联网等平台创新资源整合能力,打通政企数据连接,搭建省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平台体系,打造以云端应用程序+专业科创平台为核心的科创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上平台、专家智库聚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鼓励支持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和团队依托羚羊工业互联网等平台,发布科研成果,对接技术需求,成为生态服务商,并将转化对接实效纳入单位职称评定和绩效考核业绩,切实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推动羚羊工业互联网等平台远眺诊断行动,通过赋能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技术改造,匹配创业企业发展的各类场景。支持羚羊工业互联网等平台提供人社数字化工具包服务,快速应用于创业企业,提升新创办企业数字化能力。推动有条件的市建立场景促进中心,常态化开展场景挖掘、策划、发布、对接等工作。 四、加强创业孵化器建设 依托科大硅谷,建设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空天信息等专业孵化器,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等领域,每年招引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纳入省新兴产业天使基金群支持范围,赋予人才团队领头人自主荐才权。按照达标即准原则,支持建设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实行常态化受理,各地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随时提交申报材料,市级科技部门审核后,分批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视情况每年不低于2批次公布认定备案结果。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个基地给予120万元支持。启动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构建研发中试、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与科技金融、创业导师等创业生态园区。引进省外知名高校院所在皖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建设科产城一体融合的科技创新集聚区。引导开发园区、企业到沪苏浙等地设立人才飞地研发飞地。 五、强化科技战略咨询 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成立省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来自企业科技人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由科学家和企业家联合开展产业技术发展趋势预测,凝练真正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形成卡脖子技术攻坚清单,年度发布《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指导目录》等清单,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招募攻坚单位或团队,以军令状方式签订攻坚合同。对难度大、风险大的项目采用赛马制。发挥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优势,聚焦科技发展战略、科技和创新政策、预测预见分析、战略情报、创业研究等领域,汇聚国内外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建设开放合作的战略与政策研究网络,为科技领域宏观决策和创业研究提供咨询建议。 六、优化科技金融服务 在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内设立天使基金群,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容错率最高可达80%。建立健全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共同参与支持机制,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财政奖补和股权投资力度。完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和担保机构服务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形成的超额资金损失,加大风险补偿力度,调动银行和担保机构贷早贷小积极性。发布科创企业白名单,鼓励银行机构投早、投小,提升科创型企业首贷比。支持商业银行开展人才纯信用、免抵押、免担保类贷款,单一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初创期可达1000万元,成长期可达5000万元,资本市场挂牌企业的贷款最高额度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可全部为信用贷款。对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挂牌企业实施股改给予10万元奖补。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按规定对合作银行、合作担保机构给予不良贷款风险补偿。 七、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 大力招引境内外高层次创业团队,重点引进技术水平领先、产业发展急需、市场前景广阔、创业方案可行、创业者有过从业经验的高层次创业团队。每年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1000个左右,其中,高层次创业团队带头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包括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3年以上;且成员一般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各地可结合本地新兴产业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高层次创业团队范围。支持各地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力量,招引优秀创业团队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各市天使基金投资支持基础上,省级统筹基金资金给予支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鼓励支持国企高层次创新团队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开展二次创业,给予投融资、能力提升等创业保障。 八、提升科技服务业企业创业能力 深入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到2025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突破3万家。用好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商学院资源,搭建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交流互动融合平台,培育壮大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产业组织人才。支持建立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企业导师、辅导员、联络员团队,形成挖掘+培育+服务工作体系,梯度培育高成长企业。面向科技领域创业项目负责人开展创业安徽训练营工程,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负责人开展未来新徽商特训营,帮助拓展视野,提升决策、经营和管理能力。发挥科技服务业企业在创业安徽大赛中的作用,对在创业安徽大赛中获奖企业落户安徽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等落地支持政策。 九、强化科技服务业人力资源支撑 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的牵引作用,支持各地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定向招引产业发展人才,派驻到亩均效益A、B类企业,着力解决科技企业和亩均效益好的企业高层次人才和专业人才引进难题。开展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引导省内企业每年开发不少于60万个高质量就业岗位,国有企业年度招聘计划安排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不低于50%。选认科技特派员,组建科技特派团,建设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每年选派500名左右产业链与创新链双链融合专员,到县域帮助企业开展技术需求挖掘、对接高校院所和领军企业科技资源和人才团队。在列入各市重点产业目录领域工作、无自有住房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3年内可免费租住人才公寓或国有租赁公司房源,自行租住的分别按照不低于每年2.5万元、1.5万元、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 十、加强创业安徽服务保障 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和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行动,优化适合科技创业者的创业环境,有效化解人力资源虹吸效应,强化科技企业发展环境保障。优化科技企业开办服务,为新设立的科技类有限公司提供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一日办结集成服务。依托中安创谷科大硅谷等探索设立创业安徽建设管理运营服务中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创业安徽科创孵化基地项目,打造全方位、高能级创业社区和创业安徽物理标签。建立创业安徽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科技服务业和四新经济领域创新创业考核权重,引领创业安徽建设高质量发展。 本政策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工作年度报表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2年度) 填报单位:安徽省劳动就业服务局 网站名称 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首页网址 http://ygjy.ah.gov.cn/ 主办单位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站类型 □政府门户网站 □部门网站 专项网站 政府网站标识码 3400000104 ICP备案号 皖ICP备16024713号-4 公安机关备案号 皖公网安备34010302001162号 独立用户访问总量(单位:个) 883943 网站总访问量(单位:次) 35831041 信息发布 (单位:条) 总数 146 概况类信息更新量 0 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 146 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 0 专栏专题 (单位:个) 维护数量 0 新开设数量 0 解读回应 解读信息发布 总数 (单位:条) 0 解读材料数量 (单位:条) 0 解读产品数量 (单位:个) 0 媒体评论文章数量(单位:篇) 0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 重大舆情数量(单位:次) 0 办事服务 是否发布服务事项目录 是 否 注册用户数 (单位:个) 99268371 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单位:项) 50 可全程在线办理 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单位:项) 12 办件量 (单位:件) 总数 883943 自然人办件量 588012 法人办件量 295931 互动交流 是否使用统一平台 是 □否 留言办理 收到留言数量 (单位:条) 10324 办结留言数量 (单位:条) 10324 平均办理时间 (单位:天) 3.64 公开答复数量 (单位:条) 10324 征集调查 征集调查期数 (单位:期) 0 收到意见数量 (单位:条) 0 公布调查结果期数(单位:期) 0 在线访谈 访谈期数 (单位:期) 0 网民留言数量 (单位:条) 0 答复网民提问数量(单位:条) 0 是否提供智能问答 □是 否 安全防护 安全检测评估次数 (单位:次) 12次漏扫,1次等保测评 发现问题数量 (单位:个) 高危0 问题整改数量 (单位:个) 0 是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 机制 是 □否 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是 □否 是否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 是 □否 移动新媒体 是否有移动新媒体 是 □否 微 博 名称 无 信息发布量 (单位:条) 0 关注量 (单位:个) 0 微 信 名称 无 信息发布量 (单位:条) 0 订阅数 (单位:个) 0 其 他 支付宝市民中心开通阳光就业端口;开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小程序 创新发展 搜索即服务 □多语言版本 □无障碍浏览 □千人千网 其他
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实施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费缓缴的经办服务。各市要将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覆盖范围,通过部门数据共享等方式将符合缓缴政策企业纳入白名单,并在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相关企业线上申请,直接享受缓缴政策,实现即申即享。未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可线下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优化办事流程,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切实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二、延长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费时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企业补齐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底,企业可以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切实做好企业缓缴费期间的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对符合缓缴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积极主动对接,分类做好服务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得作欠费处理。企业缓缴期间,已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同时,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与职工落户、购房、购车以及子女入学资格等政策的衔接问题。 四、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特点,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对已经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应通过短信等方式,及时告知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时间延长政策。对符合条件尚未申请缓缴政策的企业,要继续通过网络媒体、政务短信、社保大厅、办税大厅等渠道,广泛宣传缓缴政策适用范围、办理流程。特别是对参保人数较多且符合缓缴政策的企业,要在前期短信推送、电话通知的基础上,通过上门走访等方式加大宣传政策力度,确保缓缴政策应知尽知。通过适时发布缓缴数据信息、采访报道企业典型案例和特色经验做法等,加强政策实施效果宣传。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更好发挥工作合力,促进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取得实效。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报告。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2年9月30日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残联,各普通高等院校、省属中专学校、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就做好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3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院校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信息,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板块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校验审核阶段 1.系统审核校验(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21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7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的,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2.人工校验审核(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脱贫户家庭或防返贫监测户《帮扶手册》、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人证以及特困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多渠道公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相关院校在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及时拨付资金(2022年12月28日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关系困难家庭毕业生切身利益,是深入实施暖民心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市、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各有关院校要积极配合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并协助其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二)加强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提供技工院校毕业生信息、联系银行提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信息,同时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加强系统审核校验的信息管理服务;省教育厅负责提供2023届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基本信息;省民政厅负责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信息;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协助提供退捕渔民家庭毕业生信息;省乡村振兴局负责协助提供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毕业生信息;省残联负责提供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和残疾人毕业生信息;有关院校负责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工作,并做好毕业生信息日常维护工作。各市及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民政、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三)规范审批。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校验,对信息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严格把好纸质材料审核关,确保纸质材料与上报电子汇总表中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开户行等重要信息保持一致。各有关学校要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并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尽可能让申请人员最多跑一次,提高审核校验效率。 (四)严明纪律。每位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各有关部门及院校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对审核通过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各市、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具体经办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于9月30日前上报省就业局(联系人:朱斯嘉,联系电话:0551-62998233)。 四、监督举报电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2333、0551-62998233, 省教育厅: 0551-62831871; 省民政厅:0551-65606286; 省财政厅:0551-68150460; 省农业农村厅:0551-62642731; 省乡村振兴局:0551-62603655; 省残联:0551-62999476。 附件:安徽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 徽 省 教 育 厅 安 徽 省 民 政 厅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安 徽 省 农 业 农 村 厅 安 徽 省 乡 村 振 兴 局 安 徽 省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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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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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状态
业务类别
预审通过日期
1
虞**
340827********2345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2
丁**
340521********5218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3
徐**
340521********6040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4
万**
340521********4424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5
夏**
340521********5021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6
丁**
340521********5216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7
黄**
340521********6228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8
王**
340521********502X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9
徐**
340521********5426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10
朱**
340521********5041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11
周**
340521********5010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12
吴**
340521********5013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13
邹**
340521********5021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14
杨**
340521********5022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15
郑**
340521********5040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16
张*
340521********5025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17
吴**
340521********5024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18
孙**
340521********5026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19
霍**
340521********6027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20
袁**
340521********502X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21
陆**
340521********5021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22
徐**
340521********5028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23
孙**
340521********6027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24
袁**
340521********5014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25
刘**
340521********5226
长期失业人员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26
汝*
341227********4025
长期失业人员
团结社区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27
李**
340404********1614
长期失业人员
团结社区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28
代**
340405********1620
长期失业人员
团结社区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29
王*
340405********1643
长期失业人员
团结社区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30
刘**
342422********1707
长期失业人员
团结社区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31
孙**
340405********162X
长期失业人员
团结社区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32
张**
黄山市屯溪区歆园托管中心
一次性创业补贴
5000
黄山市屯溪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资金
2023-03-23
33
陶*
342501********0295
长期失业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34
许*
340222********3837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35
林**
342501********5435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36
夏**
342501********0289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37
许**
340521********1812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38
花**
342501********6844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39
黄**
342524********7012
长期失业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40
汪*
342501********4210
长期失业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41
何*
342501********0275
长期失业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42
刘**
342501********0530
长期失业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43
吴**
342501********7220
长期失业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44
龚**
342501********6658
长期失业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45
刘*
342501********1302
长期失业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46
胡**
321002********2115
长期失业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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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47
肖**
342523********6124
长期失业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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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48
黄**
342529********1628
长期失业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49
宋**
342531********1227
长期失业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50
张*
342501********3829
长期失业人员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预审通过
就业援助对象
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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