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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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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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54号)
2、《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
录用为基层特定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的单位以及基层特定岗位服务单位
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予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1、用人单位在每个季度终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在省公共劳动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申请并填报社保补贴申报表;
2、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系统”查看用人单位填报的信息,并对申报社保补贴的用人单位进行预审,预审结果通过“系统”反馈给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登录“系统”查询预审结果,符合条件的,向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4、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系统”提交给市(县)财政部门;
5、财政部门审批后,由市、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