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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就业政策就业服务 “舒心领、畅通办”专项行动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9〕189号

来源:安徽省劳动就业服务局 加入时间:2019-08-15 08:11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全方位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稳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重点解决就业创业政策不落实就业服务不落地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77号),决定自2019年8月份起至12月中旬,开展就业政策就业服务“舒心领、畅通办”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决策部署,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和“三比一增”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坚持统筹兼顾和重点帮扶相结合,坚持政策力度和服务温度相协调,坚持监督约束和表扬激励相统一,坚持人工服务和信息技术相配合,坚持解决难点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衔接,把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落地贯彻到就业工作全过程,锐意进取、勇于作为,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切实提升就业政策知晓度、落实率,提升就业服务满意度、实效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业创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就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一)不忘初心系民生,勇担使命促就业。
      (二)就业政策舒心领,就业服务畅通办。
      三、活动目标
      政策宣传落实全覆盖。开展就业政策宣讲活动1000场次以上,通过大数据分析、短信推送、上门宣传等途径,为不少于10万户企业、100万人次城乡劳动者宣传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努力让广大劳动者和企业感受到政策的力度,“应享尽享”。
      就业服务全方位。组织1000名以上人社干部走访各类企业1万家以上,开展用工指导服务1000场次以上,对每位未就业的201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进行实地走访或电话回访,举办专场招聘1000场次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努力让广大劳动者和企业感受到服务的温度,“高效便捷”。
      四、主要内容
      (一)公布三张服务清单。全面梳理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服务项目,以惠企稳企、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的失业保险返还、技能提升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奖励、创业成功补贴等为重点,形成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在各级人社部门官网和“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等公开发布。政策清单应包含政策名称、享受对象、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受理机构等。服务清单应包含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经办机构清单应包含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经办项目等(含各级财政部门社保科、股)。对2017年公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要及时核对更新。
      (二)创新三种宣传形式。要统筹谋划就业服务进校园、失业保险“惠企政策进民企”等专项活动,深入校园、企业、基地、村居,打出政策推介“组合拳”。一是创新政策服务宣传包。紧贴不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求,形成有针对性的就业政策服务宣传包,并加载税费减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内容,提高政策推介的针对性,帮助企业和劳动者稳定信心、稳定预期。二是探索互联网宣传新模式。注重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用足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购买服务政策,制作政策小视频、典型微视频、典型案例微故事,推动政策推介广泛覆盖。三是开展点对点政策宣传。要强化数据和信息比对,筛选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通过短信等方式精准推送政策,主动提供服务,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方便快捷地享受政策。
      (三)抓好三项惠企服务。要紧密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作用,以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为重点,多渠道、多方式提供就业服务。一是服务好重点企业。尽快出台地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方案,加大失业保险费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落实力度,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要落实好转移就业补助等扶持政策,建立专人对接机制,提供个性化指导,帮助重点企业解决招工难、留人难、分流难问题。二是服务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积极通过部门间、系统内信息比对等方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落实创业补贴、就业补贴、税收优惠等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力度,主动提供服务,帮助民营、小微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三是服务好新兴行业企业。强化对家政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等朝阳产业的政策扶持,研究探索平台经济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和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掘其吸纳就业的潜力。
      (四)做好六类重点群体帮扶。要聚焦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农民工、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化解产能过剩分流职工等重点群体,认真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稳定重点群体就业。要扎实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去产能职工等实名制管理服务,完善跟踪帮扶机制。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制定专人负责,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跟踪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强化公益性岗位管理,妥善安置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五)提升三个服务品牌。按照“月月有招聘活动,时时有就业服务”的要求,认真组织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一是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加强宣传、营造声势,面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重点群体,加大就业服务专项招聘活动的力度和频次,提高人岗对接的效率,形成“周三招工、周六招才”的全省劳动力集市品牌效应。对受外部环境和结构调整影响的重点企业,建立专人对接机制,提供个性化指导,组织专场招聘;对其中的下岗失业人员,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作用,多渠道、多方式提供就业服务,开展专门招聘活动,努力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二是持续开展定向招工工作。在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淮河行蓄洪区和经济发达市实施劳务对接“两张清单”活动,助力脱贫攻坚。三是加大安徽公共招聘网推广使用力度。建立劳动者求职意愿和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信息数据库,打造24小时全天候互联网就业平台,促进供需双方高效精准对接。
      (六)不断提升群众就业满意度。要全面落实行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打通就业、社保、培训等人社部门内部数据通道,破除信息孤岛效应,简化优化补贴申领、就业服务流程,清理各类无谓证明,打造群众满意的公共就业服务。人社、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对具备条件能够实现“秒批快付”的补贴政策,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下一工作日下班前反馈审批结果,其他补贴申领时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按最大限度减少审核时间的原则作出明确规定。要切实加强公共就业和失业保险基层平台建设,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设施,增加失业保险经办服务供给。要切实强化经办管理,严格按要求通过“阳光就业网”审核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资金申请,强化系统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要广泛开展经办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加大岗位技能练兵比武力度,通过专题研讨、脱产轮训、远程教学等方式,提高辖区经办能力。
      (七)持续开展政策落实服务落实跟踪问效。要密切跟踪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基层干部对专项行动的意见建议,并在工作中认真吸收采纳。要认真排查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风险应对处置方案,对基层反映的普遍性、趋势性重大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要在第一时间处理,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问题。各地实施专项行动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同级政府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通过调研、督查、回访、第三方评价等方式,适时通报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前)。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活动具体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通过信息数据比对,对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推送服务短信,对可以申请失业保险返还、就业奖励、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推送政策短信,对可以申请创业成功补贴、就业奖励、社会保险补贴业保险待遇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推送政策短信。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5日-11月底)。各地要按专项行动和本地区实施方案要求,集中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形成活动声势。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要及时上报。各市于8月25日前将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公布,经办机构清单以市为单位上报省劳动就业服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通过信息数据比对,持续对符合政策条件劳动者、企业及返乡农民工等推送服务政策短信,并将相关人员和企业名单分解至各市。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各地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认真撰写专项行动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报省劳动就业服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委托第三方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效果进行评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就业政策“舒心领、畅通办”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精心部署、有力推动,确保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二)强化典型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遴选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优秀项目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并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推广,在下一年度就业绩效评价中予以倾斜。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持续跟踪辖区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定期分析研判,对上级指出和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和扩大成果,形成推动政策落实服务落地的长效机制。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李振,0551-62663821
省财政厅:吴昌好,0551-68150460
省劳动就业服务局:苏梦云,0551-6299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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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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