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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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系统用户注册须知
(单 位)

来源:安徽省劳动就业服务局 加入时间:2024-04-07 11:43

      一、我单位自愿申请安徽省就业失业和用工备案网上办事系统(以下简称“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二、我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业务操作。

      三、我单位承诺由专人负责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的操作和管理,采取有效的防病毒和安全措施。

      四、我单位保证申请成功后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妥善保存用户名及密码,并承诺该用户下操作的信息内容真实可靠,如因泄露密码等造成的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五、我单位保证当单位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携带材料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六、我单位保证提供的各项材料、资料、数据、信息均真实、有效,若因骗取、套取就业资金(或扶持政策)的或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被列入黑名单,三年内按照要求到经办大厅现场办理业务,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在使用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过程,因设备故障、数据传输、系统缺陷等造成后果的,我单位将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修改完善工作。

      八、我单位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必要时修改网上经办规定和条款、服务项目和内容,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必要时中断网上经办服务。

      九、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单位已注册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

点击跳转至政务服务网注册单位法人账号  

政务网账号注册完成后请先尝试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登录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如跳出提示“阳光网内网未查询到单位注册信息!请仔细阅读账号相关事项说明!”后请继续进行第十一步

     

      十、以上承诺自网上经办业务开通后即刻生效,并长期有效。

 

      十一、如同意以上内容,由单位经办人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用户信息维护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前往单位所在地人社局进行单位基本信息维护后即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登录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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