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秘〔2018〕38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3〕230号)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报个人在省阳光就业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账号生成后,登录“系统”,点击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一次性就业补贴人员申请表进行在线申报